健康锡林郭勒
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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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将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将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主办|二连浩特市报社
总编|贺雪花
责任编辑|阿荣
美术编辑|佩风
来源|健康锡林郭勒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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