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切实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在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与二连市卫健委共同对辖区内私人诊所开展联合检查。检查中发现,沈某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及《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情况下,开办针灸诊疗所。该诊所卫生条件恶劣,在检查当日,仍有多名患者就医针灸,且针灸诊疗过程中未进行消*,存在极大交叉感染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风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就发现的情况拟向二连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行*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就医安全环境。
供稿:甄慧婷
审核:李雪东
编辑:袁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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