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各位考生:
由于锡盟二连浩特市于年10月13日发现1名核酸检测呈阳性的患者,为防止疫情对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锡盟考区的影响,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4天内有二连浩特市旅居史经历的考生(现已离开二连浩特市),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证明,按考生准考证打印日期分别在10月16日、10月17日,在锡林郭勒职业学校主校区南门3号防疫通道进行防疫检测后进入校区,到专用考场进行考试,防控要求按照《锡林郭勒盟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2.考生如有隐瞒14天内在二连浩特市旅居经历或者瞒报、漏报的,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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