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校及流动人员:
根据中共锡林郭勒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锡机编办发〔〕35号)和中共锡林郭勒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的批复的通知》(锡机编委发〔〕43号),原锡林郭勒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承担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划转至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自即日起,高校毕业生及流动人员档案等相关业务办理单位名称变更为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现将锡林郭勒盟高校毕业生档案接受地址公告如下:
一、档案邮寄注意事项
(一)各高校毕业生须按照户籍地邮寄档案。
(二)高校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以机要或邮*EMS高校毕业生专用通道方式转递。
(三)报到证抬头填写: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如有需要可到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