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加速数字化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深入落实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战略,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府建设,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
第十七章 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以争创国家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为契机,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数据资源体系,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数字化生产力。
第一节 完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
实施5G网络建设工程,实现盟市旗县主要城区、重点乡镇、产业园区、工矿企业全覆盖。实施千兆固网普及工程,实现城镇家庭网络接入普遍超千兆,企业商用网络接入普遍达万兆。加强农村牧区光纤、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提升完善呼和浩特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强物联网基站建设与信号覆盖,加快全域数据中心、*务服务网站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应用的IPv6升级改造。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提升行业数据交易、监管安全及融合应用效果。加快北斗高精度定位应用落地,支持建设北斗数据中心、共性应用支撑、共享网络等平台,引导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与电力企业协同合理布局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加快内蒙古高性能计算公共服务、东方超算等平台建设,强化人工智能算力生产供应,面向国内外提供高性能、易获取的多样化算力。
第二节 提升数字产业化水平
建设呼和浩特、乌兰察布、鄂尔多斯等大数据清洗加工基地,围绕大数据核心业态,发展海量数据存储设备、高性能计算机、网络设备、数据采集产品以及大数据一体机等大数据硬件产品制造。推进高频器件、新型印刷电路板、高纯硅材料、物联网传感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积极布局下一代显示技术。重点支持能源、冶金、化工、新材料等产业计算机辅助设计与仿真、制造执行系统、企业管理系统等特色软件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的研发。支持北斗产业化及规模化应用,大力布局和发展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建设内蒙古数字小语种人工智能翻译中心、云端机器人运营中心。
第三节 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
推动农牧业数字化转型,深化智能化、自动化成套装备技术在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农机定位耕种、饲料精准投放、疫病快速诊断等方面集成应用,鼓励规模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合作,推进农畜产品网络销售。加快工业数字化转型,建设自治区“能源云大脑”体系。提高基础化工生产计量精度和智能化水平,加强新型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运输中的应用。支持冶金高危、高强度劳动环节开展“机器换人”。支持传统装备制造企业加大工业传感器、控制器、操作系统研发应用。强化医药产业供应链企业信息共享和质量追溯。建设新材料产业“智慧实验室”“数字工厂”“数字车间”及数字化制造单元。加快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优化升级医疗机构基础网络、智能服务终端,加强大型医疗设备、医用机器人、生物三维打印和可穿戴设备等推广应用。构建全区统一的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骨干网和交通运输地理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建设,实现企业运行数据采集、安全环保在线监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交通物流协调调度、入园企业综合服务等数据应用功能,将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5G应用场景等汇集园区,到年,智慧工业园区建设覆盖率达到%。
第十八章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
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构建美好数字生活新场景。
第一节 完善数字社会基础支撑能力
深入实施*法大数据战略,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完善网际安全边界,实现*法网一网多平面,与电子*务网互联互通。推进*法和社会治理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数字社会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安全、社会治理、应急管理等主题数据资源库,推动*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构建社会治理“一张网”,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搭建横向连接自治区各部门,纵向覆盖各盟市、旗县(市区)的社会治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工作协同,形成*务服务主动式供给、社会治理全要素监测、研判决策智能化分析。
第二节 提升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水平
推进智慧公检法司建设,实现刑事案件办理过程的全流程贯通、全业务协同和智能化辅助办案。充分应用大数据、物联网、5G等技术,构建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对社会舆情、治安动态和热点、敏感问题监测分析,对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进行动态监控和整体研判。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和“天网工程”,构建公共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大力推广数字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运用,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加强部门协调和信息沟通,提升基层平安创建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府建设智能化一体平台建设,加强行*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法机关与相关行*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配合、引导监督和综合治理,建立信息共享、沟通便捷、防范有力、查证及时的打击犯罪协作机制。落实科技兴警战略,推动“北疆云·智慧公安”建设,构建大数据“中央厨房”,实现公安信息化建设智慧聚合、情指整合、通专结合、数据融合、基础统合。
第三节 加快建设智慧城市
强化数字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等领域应用,构建覆盖城乡的智能化治理体系。支持城市统筹图像采集终端和感知终端公共基础设施布局,实现公共服务和管理基础设施的数字化、网络化。推动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市*设施和地下管线、管廊等数字化展示、可视化管理。加快传感器、地理空间信息、卫星定位与导航、新一代信息网络等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实施新型智慧城市示范工程,重点建设乌兰察布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将呼包鄂乌打造成为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其它盟市提升城市交通、公共安全、民生服务、城市管理等智慧应用水平,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样板间”,建设“城市大脑”。
第四节 积极建设数字乡村
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综合示范创建。坚持扶贫必扶智,优化均衡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加强欠发达地区远程诊疗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提升农村牧区数字化服务水平,加快“互联网+*务服务”向乡村覆盖,实现办事不出村。发展乡村数字化教育服务。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等信息互联共享。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提高“三农三牧”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农村牧区数字化管理水平,完善乡村网格化管理。实施农村牧区社会治理创新示范工程,以牧区为重点推广“草原”模式,提供蒙汉双语的一键报警、一键服务、点对点呼叫等服务,实现十户百户千户联防。健全完善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推行智慧民调系统。加强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