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类有创业意愿的人员:
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引导和扶持城乡创业者成功创业,搭建集优惠*策落实、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园,减轻创业者创业风险,发挥示范典型作用,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力争为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提供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相关*策
(一)项目名称:二连浩特市民族文化创业园
(二)项目区位:二连浩特市奇石文化城
(三)项目扶持*策
1、各方支持
创业园建设坚持“*府扶持、部门指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挖掘社会资源,有效利用现有场地,通过*府补贴,企业投入、创业者自筹资金等措施,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及资金支持。
2、各方协调
二连浩特市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奇石文化城分公司对入驻创业园的创业者进行筛选、推荐,劳动就业服务局审批,并协调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落实各项优惠*策。
3、场地服务
为了应对新冠疫情的影响,对在年9月30日前入驻民族创业园的创业者,由创业园为创业者先行减免3个月租金,以后入驻创业园的创业者由就业局给予三年租金补贴,不享受房屋免租三个月的*策,租金补贴标准为每年不超过元,不足元的以实际租金为准(第一年创业园减免的3个月的租金和就业局给予的元租金可同时享受,但不能超出实际租金),产权归个人所有的房屋不享受租金补贴。
4、创业扶持
对入驻创业园的创业者,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创业贷款扶持。
首次在我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由二连浩特市劳动服务就业服务局给予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5、后续服务
就业局在创业园设立创业指导办公室和创业实训教室,组织专家服务团,对入驻创业园的创业者采取跟踪服务,开展创业培训活动服务,并提供经营诊断服务,针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入驻项目条件及时间
入驻创业园的创业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在我市注册未满三年的初始创业者,同等条件下大中专毕业生、农牧民、复转*人、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刑满释放人员优先入驻(不含—已享受过创业园取?和物业补贴的人员)。
(二)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三、入驻民族文化创业园名额
就业局从报名的自主创业者中,挑选经营项目好,能够诚信经营,有发展潜力且带动就业人数多的创业者,入驻创业园,直至招满为止。
四、项目运行模式
(一)管理考核
创业园管理采取“项目准入、全面管理、项目扶持、定期考核”四级联动模式。入驻创业园的团队或个人,必须携带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项目,经论证评估后,确定是否入驻;创业园通过实施各种服务手段,帮助其尽快将项目扶持成功,同时每半年对各项目的扶持进度进行考核,年末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考核评估。
(二)入驻期限
原则上入驻期最长为三年,实行一年一签协议的方式。满三年后,经评审达到成功创业条件的创业者,从创业园迁离。第三年最后一个季度前未向二连浩特市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奇石文化城分公司提出迁出的创业者,经评审后,前景不好的,不宜继续扶持的,劝其迁出。
如有意向者,请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证书、退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复印件各4份及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奇石文化城售楼部报名。
报名时间:.7.20--.9.20
.5.20--.9.20
.5.20--.9.20
民族文化创业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建新联系
刘志强
联系人:王伟涛(就业局)联系
二连浩特市劳动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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