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13日,市司法局苏副局长在城区司法所进行业务督导与执法警示。司法所工作人员就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请销假、外出报备、签到、护照管理与报备)、人民调解、乌兰察布籍务工人员法律服务及安置帮教等环节工作进行了重点汇报。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介绍了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及社区服刑人员疫情期间捐款捐物等情况。苏局长肯定了城区司法所的成绩,同时对司法所提出了更高要求。苏局长指出1、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方面,必须依法办事,按照法定程序严格管理,坚决反对“优亲厚友”搞区别执法;2、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基层基础作用,面向基层、面向普通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争取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了更好地服务基层加大人民调解员义务培训与学习;3、充分调动发挥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优势,积极化解专业知识要求高、矛盾性质复杂的纠纷;4、对于司法所工作人员,要求必须提高*治站位、保持清醒的*治头脑,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改变过时老套的工作方式方法、改变傲慢无知的工作态度,勇于创新与探索。
通过此次活动,城区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基层法务工作人员既要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服务水平,又要树立心系百姓、扎根基层的坚定信念,认真实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理念;基层社区矫正执法者既要保持*治站位树立*治意识,又要加强*治理论学习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以后的工作中有了更为清晰的标准与尺度。
编写:梁登广
编辑: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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