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及自治区检察院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相关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做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在日常监督检察中发现,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着制式服装,不佩戴和使用执法记录仪等不规范执法行为。为规范疫情期间行*执法行为,年2月18日,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一方面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在相关场所检查工作中规范执法,严格依法依程序履职。
年2月21日,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书面答复,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对市场监管部门全国还没有统一制式服装,在今后执法过程中,将要求有原单位制式服装的执法人员着原工商、食药监、质监制式服装,按照执法规范的要求进行执法。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对制服式样标识等作出规范,将按照执法要求规范着装。
?二是加大配备执法设备力度,进一步完善执法流程,加强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改善执法装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依法履行职责,从而为加大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做出积极的贡献。
锡盟检察机关将继续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刑事犯罪,并加强检察监督、规范行*执法,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来源
二连浩特检察
编辑
金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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