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文件》(〔〕43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切实落实好复产复工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2月27日—3月2日卫健委雷雯副主任带领执法监督科工作人员对我市的2家已复工企业和10家申请复工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技术指导。
重点的指导内容包括:企业是否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报告制度、是否加强员工健康监测、是否做好员工个人防护、出入工作场所人员登记情况、场所通风换气情况、工作场所消*是否按照要求执行、隔离观察区设置是否合理等,并进一步强调了企业的疫情报告和防控责任等。
本次活动共检查企业12家(华泽矿业、鹏顺矿业、钧玮矿业、东新粮油、鸿源绒毛有限责任公司、如意物流有限公司、浩通能源有限公司等),出动检查人员24人次,检查车辆8台次,发放疫情防控宣传画30张,宣传手册60余本。另外,随同工业信息化局和边境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复工检查组对我市道东5家工业企业复工新冠疫情防控进行指导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人员现场进行指导,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整改,同时对场所负责人进行了疫情防控知识普及。通过这次检查,对我市工业企业复工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供稿:李建新
编辑:王晓娜
审核:雷雯
二连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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