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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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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建行函〔〕32号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审批系统维护暂停受理相关业务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呼和浩特市行*审批和*务服务局,兴安盟行*审批和*务服务局,满洲里市行*审批和*务服务局,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直报旗(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行*审批系统,提高运行效率,从年2月2日0时起对行*审批系统进行改造升级,为保证数据的稳定性,」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受理时间

年2月2日0时至年2月26日24时。

二、暂停受理业务类别

建筑业企业资质(含盟市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含盟市审批)、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认定、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三类人员等13个事项。

三、系统里已提交事项审批方式

(一)年2月2日0时前已完成盟市初审的厅本级审批事项通过的正常进入公示期,未通过的做退回处理。

(二)年2月2日0时前未完成盟市初审的厅本级审批事项由盟市做退回处理。

(三)盟市审批事项由盟市审批部门按照申报事项实际情况进行审批,系统中已提交的事项须在年2月23日24时前全部审批完毕,完成电子证书发放。

(四)人员资格换证工作截止时限顺延至年3月9日。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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