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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同学评议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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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同学评议”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新闻回放] 据《中国青年报》昨道:7月2日,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兼全国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说,为做好贫困大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要成立认定评议小组,来自相同年级或者同专业的大学生将成为这个小组的主力队员。学校和院系每学年要定期对贫困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贫困学生进行核实。让朝夕相处的同学来评议认定贫困生,这种做法确实有着较强的现实针对性。不难发现,此前不少学校对于贫困学生的认定,大多以学生自述为主,或由学生出示由当地*府开具的证明而已。但这样的评价办法,要么本身存在过多的主观性,要么缺乏充分、有效的实际监督,从而难以保证其真实性。正因为如此,实际生活当中出现了不少表现十分过分的假贫困生,从而不仅侵害了那些真贫困生的权益,也相对损害了这一*策本身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如今,让周围的同学直接评议认定贫困生的真伪,实际上更多地增强了有效的社会监督成分。因为在日常朝夕相处的学习生活当中,一个学生是不是真的家庭贫困,往往是较为容易看出来的。虽然有些人可能善于伪装,但不可能伪装四年;虽然有些人因为某些原因可能会对自己的情况有所隐瞒,但正所谓日久见人心,长期的相处自然会形成一个相对客观和真实的评价。因此,这种把评议话语权更多交还给学生自己的方式,无疑有其现实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只是,我们也应看到,这种做法其实也并非一种最好的选择。因为这种做法本身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尴尬,可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同学之间那种原本单纯、简单的感情关系。毕竟,没有人愿意随时处于周围同学无处不在的监视之中,也没有人会喜欢那些因为各种原因否定过自己的同学。但是,这种明显有着瑕疵的做法今天最终还是被教育部正式采纳了,这本身其实也是一种无奈,因为目前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本身确实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缺位。和谐社会肯定离不开诚信的保障。但遗憾的是,由于目前我们在市场准入、市场管理、市场监督、信息反馈等许多方面都缺乏相对完善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本身很不完善。实际上,无论是对大学贫困学生资格的认定,还是这些年来各地对低保户资格的评定;无论是对企业信用的评议,还是对个人信用的认定,我们这个社会之所以经常出现一种相对混乱、无序的状态,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正是在于整个社会诚信评估统计指标体系的缺位,即没有一个权威的组织,能够提供最具公信力的诚信证明。因此,要想从根本上减少和避免这种让学生监督学生的尴尬和无奈,我们还得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努力促使社会诚信体系的真正到位。而这就不仅需要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也应更多采取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相结合的办法,从而最大限度保证社会诚信指标体系的科学性与系统性。当然,如果在尽快建立健全社会诚信评估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能最大限度地界定各种失信违法的行为和事实,尽可能赋予*府、社会和媒体利用行*、经济、舆论等手段,对失信违法行为予以联动制裁,从而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治力度,那么,不仅各种失信者将无处可躲,那原本单纯、简单的同学关系也不会因为这种新附加的监视义务而变得尴尬、微妙起来。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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